我妹婿是美国人,从小就想作水手,向往外面的世界,想先环游世界再回学校念书。虽然他父亲是医生,家庭经济环境许可,但是父母并不给他钱,他也没向家里要,高中一毕业就先去阿拉斯加伐木存钱,因为阿拉斯加夏天日照很长,太阳到午夜才落下,三点多又升上来了,他一天如果工作十六小时,伐一季木的工资可以让他环游世界三季。他在走遍世界两年之後才回大学去念书。因为他是在自己深思熟虑之下才决定念的科系,所以三年就把四年的学分修完,出来就业。他工作得很顺利,可以说平步青云,一直做到总工程师。有一次,他告诉我一个小故事,说这件事影响了他一生。
他在阿拉斯加打工时,曾与一个朋友在山上听到狼 的嗥叫声,他们很紧张的四处搜寻,结果发现是一苹母狼脚被捕兽器夹住,正在号嚎,他一看到那个奇特的捕兽器,就知道是一名老工人的,他业馀捕兽,卖毛皮补贴家用,但是这名老人因心脏病已被直升机送到安克瑞契医院去急救了,这苹母狼会因为没有人处理而饿死。他想释放母狼,但母狼很凶,他无法靠近,他又发现母 狼在滴乳,表示狼穴中还有小狼,所以他与同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狼穴,将四苹小狼抱来母狼处吃奶,以免饿死。他把自己的食物分给母狼吃,以维持母狼的生命,晚上还得在母狼附近露营,保护这个狼家庭,因为母狼被夹住了,无法自卫。
一直到第五天,他去喂食时,发现母狼的尾巴有稍微摇一摇,他知道他已开始获得母狼的信任了,又过了三天,母狼才让他靠近到可以把兽夹松开,把母狼释放出来。母狼自由後,舐了他的手,让他替它的脚上药後,才带著小狼走开,一路还频频回头望他。
他坐在大石头上想,如果人类可以让凶猛的野狼来舐他的手,成为朋友,难道人类不能让另一个人放下武器成为朋友吗?他决定以後先对别人表现诚意,因为从这件事中看到,先释放出诚意,对方一定会以诚相报。(他开玩笑说,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禽兽不如。)因此,他在公司中以诚待人,先假设别人都是善意,再解释他的行为,常常帮助别人,不计较小事。所以他每年都升一级,爬得很快。最重要的是,他每天过得很愉快,助人的人是比被助的人快乐得多,虽然他并不知道中国 有「施比受更有福」这句话,但是他的生活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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