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一个网站的网页上最多可以显示 3 个广告组 ,但每一个广告组所含的广告都不能相同。在同一网页上显示 2 个或更多相同的广告即腹成了 Google 不支援的重复刊登行为。
- 任一网页最多只能放置 2 个 Google AdSense for search 框。
- 除了上文所述的广告组和搜寻框外,每一网页上只能放置一个广告连结组。为了符合本计画政策的目的,广告连结组将泛称 『Google 广告 』 。
- 每张网页上,在以上所述的广告组 、 搜寻框 、 和链结组以外,可以投放一个推介按钮。为了符合本计画政策的目的,推介按钮将泛称 『Google 广告 』 。
- 非内容为主的网页上不得放置任何 Google 广告。
- 任何 Google 广告或 Google 搜寻框都不得显示於任何域名寄存网站、弹出式、隐藏弹出式或任何电子邮件内。
- 任何 Google 广告都不得放置於专为显示广告的网页上,不论该网页的内容是否相关。
- 网页之元素不得遮盖广告之任何部分,而且必须选用足以显示任何广告元素 ( 包含文字和 URL) 的广告色彩。
- 按下 Google 广告时,不能导致开启新的浏览器视窗。
- 关键字 : Google, 广告, 搜寻框, 广告组, 任何, 非内容为主, 隐藏弹出式, 链结组以外, 网页上, 网页, 浏览器视窗, 每张网页上, 每一个网站, 搜寻框外, 按下, 必须选用, 弹出式, 广告色彩, 广告时, 广告即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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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7T08:05:3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