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 :
刑法第85条∶损坏或壅塞陆路、水路、桥梁或其他公众往来之设备或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因而致人於死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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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7T10:33:00+0000
小浪 :
刑法第85条∶损坏或壅塞陆路、水路、桥梁或其他公众往来之设备或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