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最短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
有开车跟骑车的驾驶人这是常识喔!资料来源 ──第017期现代保险金融理财捷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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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诚终於买车了。
这天阿诚谨慎小心地开著他的宝贝新车出来兜风,但是再怎麽小心,往往也挡不住别人的粗心大意。一个冒失鬼,闯了红灯擦撞阿诚的新车之後,撞上电线杆。好在阿诚只受了轻伤,但闯红灯的人却因此丧命。
根警方鉴定,过失责任主要在死者身上,但死者家属仍然向阿诚要求300丌元的赔偿,并声称要告上法院。
阿诚心想,之前在现代保险金融理财捷运报上有看到,第三人责任险是否理赔的关键在於有无过失,所以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请保险公司参与调解。
只不过阿诚没想到,对方认为死者为大,坚持要求阿诚要负赔偿责任,但因为事故过失不在阿诚,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金。眼看就上法院打官司的阿诚,开始苦恼他的律师费该从哪里来?
在第三人责任保险中提到,发生车祸後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是最为重要的,尤其在参与协调会时,对於受害人所要求赔偿或所要提起的告诉,保险公司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进行和解或抗辩,在和解或抗辩进行中所发生的费用,皆由保险公司来负担。
所以在发生事故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绝对是保障自己权益得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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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6T05:26: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