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开车肇事,车险可能拒赔或赔後追偿依汽车保险共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除契约另行约定加保外,对於『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因受酒类影响驾驶被保险汽车所致之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此条款 用於车体损失保险与汽车任意责任险,所以酒後开车不论造成自己车辆受损,或第三人伤亡或财损所负担的责任,保险公司都不理赔。
另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单第五条「追偿事项」的规定,对於酒醉驾车所致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後,得向加害人追回保险金。保险公司理赔後再追偿,主要是为了保护车祸被害人受偿权不受影响。
附加酗酒险,保障受害人目前实务上无论是强制汽车责任或任意汽车责任险都可附加酗酒险,而附加此险种的人并不在少数。有人质疑附加酗酒险是否违反公序良俗。其实,由於责任保险有强烈保护受害人的意味,若驾驶人酒後开车属除外不保,受害人可能面临求偿无门的困境,这更增加附加酗酒责任险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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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T14:52: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