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之秋 :
-----问题一你开车在北二上的内侧车道,时速一百,此时内侧护栏内,忽然跳出一 名男子, 你虽然紧急煞车,但依然将该名男子辗毙,事後警方调查,也查不出该名男子为何要强行穿越高速公路,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 少?错多少?
问题二
清晨,你骑车经过敦化南路,南往北在过了忠孝东路口,突然有名路人为了急於前往钱柜唱歌而突然从草丛中冲出来,你虽然只有时速五十,但煞不下来,撞击该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 不治,事故现场,距 人行穿越道50公尺,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少?错多少?
问题三
清晨,你骑车经过敦化南路,南往北准备通过了忠孝东路口,你百分之百确定你是绿灯,突然从忠孝东路冲出来一名骑脚踏车的 男子不顾行人号志,而强行从斑马线上通过,你时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来,撞击该名路 人,路人胸腔大量出 血不治,请问法官会判你对多少?错多少?
大家可以模拟一下,讨论一下,提醒你答案会让你很.....
*********************************************
免责申明∶
我只是以陈述客观事实的角度来解析这整件事情, 其中没有我的判断值或倾向,更没有要引导任何人的意图!!
其实我觉得这三句话真都非常的写实,
法官会以应注意而未注意过失致死罪认定.....
只要你有关系~一切都没关系!
只要你没关系~一切都有关系
==================================================
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意外,台湾的法官是这样认为的,任何一张驾照,都是要受过一定程度的训练和教育才能获得的,所以你绝对无法推 托说你不知道法条, 或是没注意到什麽而导致什麽..
所以不论你拿的是哪张驾照,客观事实上你就被认定是清楚了解道路规则,且有保握能正确地应变处理各种状况,且维护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那行人呢?
不好意思,生下来就会走路,是不需要懂任何事的,行人是没有受 过训练的.更何况行人是这麽脆弱的肉体,要面对这些危险的交通工具。
相信你一定听过,情、理、法
法只是最後的保障;
台湾是非常讲究人权的民主国家 .没有任何事情! 会比死了一个人还严重 .法你说的过去,不好意思,现在要先跟你算情和理; 简单说;就是死者为大 道义责任。
第一个案例;
虽然行人无权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 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 今日造成人员死伤,很明显是\应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确实也有过错,故本例驾驶对50% 错50% 赔一半
第二个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范围内视同行人穿越道, 但该名行人并未在在该范围内穿越马路, 但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员死伤, 很明显是\应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 但行人确实也有过错,故本例驾驶对50% 错50% 赔一半
第三例最惨;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范围内视同行人穿越道,该名行人在在该范围内穿越马路,且依照现行交通法规 .驾驶行经人行穿越道,皆须减速慢行,虽行人在红灯时并没有通行权,但无损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 的保障 .
一旦用路人领有驾照上路,就必须随时牢记所受过的训练 .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 全,本案之驾驶,行经行人穿越道时, 因为未减速慢行,而造成人员死伤,漠视行人安全的行为, 明显有重大缺失,需负起本案所有的赔偿,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会 正义。
以上三案例
若无法和被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将依肇事致人於死,吊销驾驶执 照。
写到这,显然和你预期的有出入,除非
只要你有关系~一切都没关系!
只要你没关系~一切都有关系!
你突然明白台湾的行人为什麽可以这麽裙的过马路了吧 !
慢慢走,三五陈群边走边嬉闹,边走边讲电话,明明你绿灯 他瞪你一眼还是慢慢走,从马路的分隔岛跳出来,把快车道的你下出冷汗,管他天桥、地下道、直线是最短的距 ,你是行人,真的不要怕 .只要有斑马线就走下去,管他什麽灯, 哪怕是下班时间的文化路、罗斯福路, 车再多又怎样,有人叭你, 你就呛他;干!有种就把我撞死, 就算没有斑马线也别怕,闯高速公路的还有一半的 算,怕什麽!!
我以前想不懂
怎麽有砂石车会倒车再把人压死,现在我全懂了 .
我们设身处地想一下,假如你是案三的驾驶 .你开的是砂石车! ,第一下下去没死成植物人 .对方刚好是家中支柱,那真的赔起来是巨额 .
倒车~给他死
工会帮我出两百丌,保险再来赔,我再贴几百丌结案,人命是可以 买卖的!!
我有我的家庭 我的人生 你白目 我只好倒车.......
简单来说 .
你想发财最快的方法 .投保巨额的意外险 .站在斑马线上,等公车转弯,摔倒头往公车後轮去 .你赢定了~
没有一家敢不赔,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让许多人根本不知道事情严重性的人, 警觉一下,中华民国是多麽注重人权的国家
附带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欧美,可以反过来向死者家属提出车辆损毁的求偿
因为很简单,你犯法再先,而导致我造成你的伤亡
我何错之有,且你必须对你的错误行为负责。
期望能让台湾的判决能更公正,在欧美可以反过来向死者家属提出车辆损毁的求偿,或许还能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 关键字 : 只要, 训练, 没关系, 关系, 一切, 驾照上路, 错多少, 重大缺失, 明显, 保障其, 人员死伤, 驾驶, 错50, 过错, 赔一半, 行人, 绿灯, 用路安全, 清晨, 求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