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um Dictionary / Public issues / Law / Information /

傳色情伊媚兒簡訊 當心犯性騷擾防治法罰鍰

New Subject
Random
Previous
Next
|
傳色情伊媚兒簡訊 當心犯性騷擾防治法罰鍰

電子郵件寄色情圖片涉及性騷擾防治法?警察局婦幼隊證實有案可稽,而且已移請主管機關裁罰,現在性騷擾防治法的規定很嚴格,有人因為傳電話簡訊騷擾女性,就被裁罰新台幣1萬元。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說,不要被「襲胸10秒無罪」、「舌吻5秒無罪」等案例誤導,那是引用不同法條不足構成妨害性自主才判無罪,若改以刑法強制猥褻罪或性騷擾防治法,肯定有罪。

李靜文解釋,性騷擾防治法的立法精神在於保護當事人不受言語、肢體動作騷擾,只要言語或動作令人感覺「達到冒犯的情境」,就可以提出申訴,裁處行政罰,若有更進一步的肢體碰觸,則涉及刑事責任,可以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例送地檢署。

市府社會處督導魏杏真說,去年全市有8個案例被裁罰,最高裁罰8萬元,是一名男性對女性保險業務員頻頻電話騷擾,口出穢語,又以電話傳送內容不堪的簡訊。

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開會表決,通過裁處8萬元罰鍰。

還有一名男子約出女網友見面,汙言穢語,要以2000元代價援交,女網友先前早已聲明見面是做朋友,這名男子還死纏爛打舔著臉要貼近。這名男子被裁罰1萬元。

婦幼隊副隊長吳麗娟說,前年有一名陳姓男子,電腦接到電子郵件,打開看到色情圖片與訊息,憤而向婦幼隊提告,強調他身家清白「一向不看這種荒淫圖片」,要告對方涉及性騷擾。

婦幼隊從發信的IP位址追查到台中,發信人還很無辜地自稱是廣告商,以收人3000元代價,發送3000封情趣商品的廣告信,未料被控性騷擾。

  • Keywords : 這名男子, 達到冒犯, 進一步, 身家清白, 訊息, 規定, 要告, 裁處行政罰, 裁罰新, 裁罰1萬元, 裁罰, 荒淫圖, 色情圖, 臉要貼近, 肯定, 肢體碰觸, 簡訊, 立法精神, 發信人, 無辜地自稱
0 0
2008-11-23T16:51:00+0000


  • Now, you can post comments by Facebook Account when your Yampiz account was logout or unvariable. whatever, we suggest to post comment by Yampiz Account to get more bounds to join new events of Heyxu
Comment
 
Ver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