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免稅案件比率因此提高至96%,即每百件只剩四件需要繳稅。
立法院本會期今天結束,院會昨天開始加速審理法案,一口氣通過購車減徵貨物稅、離島開放博弈產業、遺贈稅調降、國際機場發展條例等與財經相關法案,為台灣振興景氣、創造競爭力注入強心針。
財政部強調,遺贈稅率大幅調降在立法院完成三讀後,還需送總統府公告,公告第三天後才算正式生效。在此之前發生的遺產或繼承案件,仍要按舊有稅率繳稅。以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為例,即無法適用調降後的10%稅率,仍需按最高50%稅率報繳遺產稅。
立法院昨天三讀完成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遺產及贈與稅率分別從最高50%的十級稅率,下降至10%的單一稅率。遺產稅免稅額則自現行779萬元調高到1,200萬元。贈與稅每年免稅額則自111萬元上調為220萬元。
遺贈稅原本採累進課稅,修法案全數改為單一稅率10%。以遺產稅為例,因為搭配免稅額調高為1,200萬元,原本適用11%以下稅率者,均享有免稅,或以四口之家為例,遺產總額不超過1,846萬元者,已無需負擔遺產稅。現行遺產總額逾1,425萬元即要繳2%以上的遺產稅。
財政部統計,遺產稅率調降為10%之後,遺產稅申報課稅案件比重已從原本約6%降至3.8%。贈與稅率下降、免稅額提高結果,全年應辦理贈與稅申報的案件,亦從15%減少為6.5%。
財政部表示,調降遺贈稅率有助吸引國外資金回流,或減緩國內資金外移,對振興國內投資應有正面意義。台灣調降遺贈稅率至10%,亞洲地區僅低於日、韓,星港與泰國、馬來西亞目前為免稅,中國大陸則未開徵遺產稅。
差一天 遺贈稅差八成
差一天,稅負有可能差八成。財政部強調,遺贈稅率降至10%,只有死亡日或贈與行為日在新法生效後發生者,才可按10%課稅。今(98)年贈與免稅額尚未破表者,可望趕搭免稅額提高利益,贈與免稅額可增近一倍。
據瞭解,遺贈稅率大幅下降至10%,在立法院未完成三讀之前,已有納稅人不斷向財政部查問修法進度。財政部官員轉述說,「有部分重病者,維生器材不敢拔,就在等遺產稅降稅」。
財政部指出,立法院昨(12)日完成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但是尚未真正生效。依據規定,法律生效須經總統令公告,公告之後算起第三天,才是新法的生效日。
舉例來說,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2日完成三讀,並送總統府公告,若總統令在2月1日公告,生效日就是2月3日。只有2月3日去世或辦理財產贈與者,才可按10%稅率與較高的免稅額課稅;2月2日以前過世或贈與財產者,不僅免稅額較少,稅率最高仍達50%。
習慣透過財產贈與將財富移轉給下一代者,在遺贈稅法生效前,每年的贈與稅免稅額,每人只有111萬元。財政部說,只要目前已使用的免稅額還未超過111萬元,新法生效後再辦贈與者,免稅額上限就改以220萬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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