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um Dictionary / Public issues / Law / New laws /

菸害防製法相關規定,請大家注意!

New Subject
Random
Previous
Next
|
菸害防製法相關規定,請大家注意!

會員注意,依照 「菸害防製法」規定:

  1. 第5條第1項,「販賣菸品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2. 第9條第1項、第7項,「菸品廣告不得以網際網路方式為之,為菸品廣告」、「不得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商品為宣傳。」,違反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3. 第14條,「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販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4.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的方式。


請各位會員在發表文章時一定要注意下列事項,避免因主管機關認定有為特定菸品宣傳之嫌,造成違法受罰:

  1. 請勿在論壇中發表任何「菸害防製法」明文禁止的商品,或為相關商品進行廣告。

  2. 請勿發表含有「菸品品牌名稱」或「與菸品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圖案或名稱」的商品,例如:含有相同或類似香菸品牌名稱、商標圖案的衣服、菸灰缸、包包。

  3. 請勿發表菸品、菸品包裝之形狀或圖案之相關商品,例如:香菸造型打火機、菸盒造型糖果、撲克牌或手機。

  4. 發表文章時,圖片請勿利用「菸品」或「菸品包裝」來與圖片內容進行比較、測量或比對
  • Keywords : 連續處罰, 近似, 菸害防製法, 菸品包裝, 發表文章, 圖案, 商品, 例如, 點心, 電子購物, 郵購, 違法受罰, 輸入, 請各位會員, 請勿發表含, 請勿利用, 請勿, 規定, 衣服, 菸灰缸
0 0
2009-03-26T08:11:50+0000


  • Now, you can post comments by Facebook Account when your Yampiz account was logout or unvariable. whatever, we suggest to post comment by Yampiz Account to get more bounds to join new events of Heyxu
Comment
 
Ver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