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幫遊客保了險你知道嗎?
車禍、被狗咬、跌倒、被牛撞、溺水、被燙傷都可申請理賠,近7年來只有10人申請「不要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每年都為到墾丁旅遊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但近7年來,只有10人申請,8人獲准,最高每人可獲賠100萬元。
墾管處觀光遊憩課表示,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多年,凡遊客在轄區21處景點受傷,包括車禍、被狗咬傷、跌倒、被野牛撞傷、溺水等屬公共意外責任的都可以申請理賠,不過墾管處轄內居住的當地居民不是遊客不予理賠。
墾管區的泳區才有理賠這21處據點,包括該處8條道路(含4個休息站)、南仁山及龍坑生態保護區、龍鑾潭自然中心、瓊麻園及砂島展示館、船帆石及白砂沙灘、風吹砂停車場、漁村公園、龍磐公園停車場及遊客進出小徑、墾管處遊客中心、鵝鑾鼻及貓鼻頭公園、社頂自然公園、關山及南灣遊憩區、小灣砂灘、後壁湖遊艇港、龜山。
遊憩課表示,為遊客投保以來,以民國92年一名蕭姓男子在小灣泳區遊泳溺斃,獲得賠償100萬元最高。但該課強調,並非整個小灣海域發生意外都理賠,只限墾管處圍起來的泳區範圍內。
被牛撞傷她獲賠1萬元,另外有一名住台北市來的師姓男子在鵝鑾鼻公園內被野狗咬傷,除獲得5萬元理賠外,墾管處還發給1萬5千元慰問金;高雄市的戴姓男子在社頂公園被野牛撞傷,獲理賠1萬元;楊姓婦女在社頂公園摔倒造成顱內出血及骨折,獲6萬3500元理賠外,墾管處致贈慰問金2500元。理賠的標準是出具醫療費收據向墾管處申請,保險公司會協調理賠。
遊客別讓權利睡著了,墾管處說,暑假是墾丁旅遊旺季,希望來玩的遊客都能盡興平安,但也呼籲遊客不要讓自己權利睡著了。例如上個月一名小學生隨父母到出火特別景觀區遊覽,小學生不慎跌倒,雙手被地底冒出的火燙傷,家屬自責自己沒有把孩子帶好,沒有怪罪墾管處,但他受傷的消息經媒體報導後,墾管處主動找這名受傷的孩子,將在他痊癒後,協調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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