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經濟不景氣下,犯罪集團鎖定經濟不佳的民眾下手,以3千到5千元不等代價收購銀行存摺,不少民眾為了幾千元鋌而走險,被法院依詐欺罪幫助犯起訴並判刑,詐騙集團成員卻逍遙法外。目前台中地院每天都有數宗類似判決,估計1年就有上千件。
收購銀行存摺者以詐騙集團為主,歹徒要受害人以轉帳方式匯款,必須使用「人頭帳戶」,早期人頭帳戶存摺一本以1千、2千元代價收購,近年來,因開戶手續複雜,收購價格節節高漲,目前行情從3千到5千元不等,甚至還有詐騙集團開出郵局帳戶1本1萬元高價收購。
詐騙集團看準部分民眾經濟拮据,花幾千元就可買到人頭帳戶,部分詐騙集團則利用民眾迫切求職的心理,在報章刊登徵才廣告,再騙取銀行存摺、提款卡供詐騙使用。
被詐騙集團利用的人頭帳戶,犯案得手後,警方即鎖定提供帳戶者,提供的民眾被檢方依詐欺罪幫助犯起訴,詐騙集團成員早就把錢領走,讓帳戶提供者去面對司法審判。
以台中地院為例,每天都有數宗類似判決,一年就有超過1千件以上。這些經濟拮据的民眾,為了幾千元鋌而走險,獨自面對司法判決,詐騙集團成員卻逍遙法外,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讓貪圖幾千元蠅頭小利的社會弱勢者成了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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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6T05:35:3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