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紙 服務
       
       
      分享
       
      羊皮紙論壇

      羊皮紙論壇

      分享讓知識傳播,閱讀讓心靈成長, 創作讓文化傳承,讓我們共同努力。
      • 禁止廣告文
      • 知識傳播
      • 閱讀
      • 心靈成長
      • 創作
      • 文化傳承
      發表新主題
      隨機主題
      上個主題
      下個主題
      |
      宣告死亡流程

      宣告對象:失蹤或行方不明人口滿7年以上者。(或滿80歲者3年,遭受特別災難者1年)

      相關證件:由利害關係人(財產管理人、檢察官、親屬等)檢附失蹤人的戶籍謄本、利害關係人證明文件、警局報尋失蹤人口證明等文件,以及表明原因、事實與證據等內容的聲請狀,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

      法院公告:法院審理聲請案並公告裁定後,聲請人應於法院指定日期將裁定書所有內容刊登於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關的傳播工具,同時在收到判決書後,至轄區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戶籍登記,由戶政所進行除籍。

      撤銷宣告:雖然法院判決確定,被法律推定為死亡,但失蹤人口若在法院宣告死亡後,又突然現身,利害關係人可提出「撤銷死亡宣告之訴」,請求判決將原來宣告死亡的判決撤銷。

      感謝整理者:記者阮怡瑜

      • 關鍵字 : 財產管理人, 證據, 請求判決, 記者阮怡瑜, 親屬, 裁定書所, 聲請狀, 相關證件, 相關, 現身, 滿80歲者3年, 法院公告, 檢附失蹤人, 檢察官, 新聞紙, 文件, 撤銷宣告, 戶籍謄本, 感謝整理者, 宣告
      0 0
      2008-11-17T10:48:53+0000

      約小姐kk7417 :

      !!! 本內容因會員違反網站政策已被隱蔽 !!!
      0 0
      2022-03-21T14:21:46+0000


      • 當您未登入羊皮紙時,可以利用臉書 Facebook 登入來發表迴響。若使用羊皮紙會員身份發表迴響則可獲得經驗值及虛擬金幣,用來參加羊皮紙推出的活動。
      發表迴響
       
      驗證字串

      Facebook 粉絲專頁

      QRCode 條碼 & APP 連結

      說明
      本頁網址

      在相關服務標籤中,『掃描條碼,在行動裝置』或是『點擊連結按鈕,在本裝置』中開啟網頁或是 APP 相關操作。
      QR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