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紙論壇

羊皮紙論壇

分享讓知識傳播,閱讀讓心靈成長, 創作讓文化傳承,讓我們共同努力。
  • 禁止廣告文
  • 知識傳播
  • 閱讀
  • 心靈成長
  • 創作
  • 文化傳承
關於羊皮紙論壇 /

第一篇 總則

第一篇 總則

  • 第一章 範圍
    • 第 1-1 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站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 第 1-2 條 站規適用於黑族部落內,包含所有的子版討論、哈啦區。
  • 第二章 責任
    • 第 2-1 條 不得因為不知站規而免除罰責。
    • 第 2-2 條 行為之處罰,以帳號為處罰對象,不因非本人之使用而免責。
  • 第三章 處罰
    • 第 3-1 條 處罰分主要處罰、附加處罰。
    • 第 3-2 條 主要處罰如下:
      • 刪除帳號:無法登入本站,帳號失效該身分證無法再註冊。
      • 全站停權:無法在任何服務從事發表行為。
      • 單版停權:無法在特定看版發表文章。
      • 角色重置:帳號之特殊能力、黑金、經驗值、身上的造型配件全部歸零(負數除外)。
      • 黑金罰款:因觸犯站規、版規情為較輕者,可扣至負數。
      • 記點、申誡:所有站務、版務失職處分專用。
      • 褫奪公權(擔任站務、版務之資格。)
      • 沒收(因違反站規而獲得之經驗值、黑金、虛擬造型。)
  • 第四章 加重及連坐處分
    • 第 4-1 條 站務、版務於任內違反站規,加重二分之一處分。
    • 第 4-2 條 副職務受失職處分,正職務記點一次(例如:正版主、副版主)。
    • 第 4-3 條 三個月內觸犯相同規定者,加重二分之一。
    • 第 4-4 條 犯多項站規者,處分採累加計算。
  • 第五章 時效
    • 第 5-1 條 追訴權自違規行為結束之日起算,三個月內為限,超過期限則免除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