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人寿保险商品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及年金保险四大类∶
(1)人寿保险∶
依保障性质与储蓄性不同,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及生死合险;其中死亡保险又可依保险期间分为定期险及终身寿险。
(2)健康保险∶
被保险人因罹患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门诊、住院医疗外科手术时,保险公司依保单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
(3)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突发事故,以致身体蒙受伤害,因而残废、死亡或接受医疗时,保险公司依保单条款约定给付保险金。
(4)年金保险∶
在保险契约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依约定时日开始,每届满一定期间给付保险金;可分为即期年金及递延年金。
2. 何谓要保书?
Ans∶要保书是要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所填写的书面文件,属於保险契约的一部份,要保人及被保险人务必亲自填写,要保书的内容包括∶(一)基本资料(二)告知事项(三)声明事项等三部分。
3. 何谓保险单?
Ans∶保险单是要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订立保险契约的文件,记载契约条款及有关的约定 (例如∶批注、特约条款)等各种事项。系要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契约的凭证。
4. 何谓保险契约?
Ans∶完整的保险契约通常包括∶(一)保险单(二)要保书及(三)其他约定书等书类。以上保险单与要保书为必备的文件;其他的约定书如被保险人体检报告书、健康声明书等书类。
5. 何谓要保人?
Ans∶人寿保险要保人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契约,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之人;未成年人为要保人时,需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 何谓被保险人?
Ans∶人寿保险被保险人就是以其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并以其生存、死亡、伤害、疾病做为保险事故之人。
7. 何谓受益人?
Ans∶人寿保险受益人是指经要保人指定,或要保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应於知悉保险事故发生後,十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检具所需文件申领保险金。依现行保险契约的规定,各项残废保险金及年金给付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保险公司不受理另行指定与变更。
8. 何谓保险金额?
Ans∶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金额,保险公司於保险事故发生时,依照保险契约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9. 何谓保单停效?
Ans∶保险契约的效力停止称为停效;即保险契约第二期以後保险费,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者,契约自宽限期间终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10. 何谓宽限期间?
Ans∶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年缴或半年缴者,自催告(逾期缴费通单)到达翌日起三十日内为宽限期间;月缴或季缴者,则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为宽限期间。
11. 何谓保险费自动垫缴?
Ans∶要保人得於要保书或缴费宽限期间终了前以书面声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险费於超过宽限期间仍未付者,本公司应以本契约当时的保单价值准备金之馀额(扣除保单借款本息)自动垫缴其应缴保险费及利息,使契约继续有效。
12. 何谓保单失效?
Ans: 如要保人在保单停效日起二年内,未办理完成复效,则该保险契约将无法再恢复效力,故称为失效。
13. 请问保险契约何时生效?
Ans∶ 保险公司对保险契约应负的责任,自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时开始,并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凭证。 但要保人在公司签发保单前先交付相当於第一期保险费而发生应予给付之保险事故时,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14. 我想投保贵公司的保险,请问有没有年龄的限制?
Ans∶基於公司风险选择及报请财政部核准费率因素,各险种年龄限制如下∶
(1)寿险∶出生满15日以上始可投保,最高投保年龄依本公司各险种规定。
(2)个人伤害险∶1岁以上始可投保,最高投保年龄至70岁身体健康者;续保件视审查结果,可至80 岁。
(3)个人旅行平安保险∶1~90岁身体健康者。
15. 请问投保年龄是如何计算的?
Ans∶保险年龄(即投保年龄)采足岁计算,但超过足岁之月数若满六个月零一天以上时,须再加一岁,未超过六个月者,则仍依足岁计算。
16. 请问我想为孩子投保,但未满十四岁,有投保金额限制吗?
Ans∶有。自民国九十二年十月一日(含)起,以未满十四岁之未成年人为被保险人,所订立之人寿保险契约或伤害保险契约或简易人寿保险契约,其身故保险金即丧葬费用保险金,总和以二百丌元为限。
17. 请问什麽样的情况,才可以称为要、被保人间具有保险利益?
Ans∶依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要保人对以下四款情形具有保险利益∶
(1) 本人或其家属
(2) 生活费或教育费所仰给之人
(3) 债务人
(4) 为本人管理财产或利益之人
18. 请问要保书一定要由要保人填写吗?
Ans∶要保书应由要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就有关内容实填写,但委托他人填写者,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仍应确认内容填写无误後亲自签名。如因不识字或残障,不会或不能签名者,须本人盖右手大拇指指印,并经二名成年且有完全行为能力之见证人在旁签名并注明二人身分证字号证明之,始生效力。
19. 请问受益人应如何填写?
Ans∶受益人得经指定为一人或多人或法定继承人。 若为多人时,亦得指定并标明顺位或保险金额之比例;若未标明者,以该多人均分之。
20. 请问我的配偶是外国人并非中华民国国民,可以为他(她)投保吗?
Ans∶可以,但要保人必需为居住於中华民国境内之国民,且具有保险利益者。
21. 请问我的员工是外国人并非中华民国国民,可以为他(她)投保吗?
Ans∶可以,但要保人必需为 贵公司或居住於中华民国境内之国民,且具有保险利益者。
22. 请问我刚投保且是以信用卡缴交保费,现在我不想投保了,公司是否可直接将签帐单作废?
Ans∶公司将於收到您的书面契约撤销通知(申请)书後,按下列二种情形分别处理∶
a.如尚未承保出单,则授权书(即签帐单)作废,不会扣款。
b.如已承保出单,则将该笔保费退回发卡银行,转入您的信用卡帐户内。
23. 什麽叫做契约撤销权?
Ans∶所谓契约撤销权是指要保人於保险单送达的翌日起算十日内,得以书面检同保险单亲自或挂号邮寄向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契约,前述撤销效力自要保人亲自送达时起或邮寄邮戳当日零时起生效,保险契约自始无效,保险公司应无息退还要保人所缴保费。
24. 为什麽要保时一定要实告知?若是没有实告知,将有何影响?
Ans∶因为保险公司系依保户的告知评估个别的风险,如告知不实,将影响本公司对风险之评估,依保险法,本公司得解除契约,且不退还已缴之保险费。
25 为什麽我投保保险契约不用体检?对我的权利有影响吗?我可以要求体检吗?
Ans∶本公司对年纪轻且保额低之保户,如无声明事项所列之疾病或无重病就医纪录者,保险公司不要求体检;亦不因无体检致权益受损。若要求体检者,需自付体检费用。
26. 投保前刚做过体检,可以替代公司要求的体检吗?
Ans∶寿险因危险评估之考量,体检内容多不同於一般医院之体检,惟若被保险人投保前系於大型医院办理体检,其时效在三个月内,且内容包含保险公司要求之体检项目,亦可个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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