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人壽保險商品可分為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四大類:
(1)人壽保險:
依保障性質與儲蓄性不同,分為生存保險、死亡保險及生死合險;其中死亡保險又可依保險期間分為定期險及終身壽險。
(2)健康保險:
被保險人因罹患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導致門診、住院醫療外科手術時,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
(3)傷害保險:
被保險人因遭受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以致身體蒙受傷害,因而殘廢、死亡或接受醫療時,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保險金。
(4)年金保險:
在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保險公司依約定時日開始,每屆滿一定期間給付保險金;可分為即期年金及遞延年金。
2. 何謂要保書?
Ans:要保書是要保人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時,所填寫的書面文件,屬於保險契約的一部份,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務必親自填寫,要保書的內容包括:(一)基本資料(二)告知事項(三)聲明事項等三部分。
3. 何謂保險單?
Ans:保險單是要保人與保險公司雙方訂立保險契約的文件,記載契約條款及有關的約定 (例如:批註、特約條款)等各種事項。係要保人與保險公司訂立契約的憑證。
4. 何謂保險契約?
Ans:完整的保險契約通常包括:(一)保險單(二)要保書及(三)其他約定書等書類。以上保險單與要保書為必備的文件;其他的約定書如被保險人體檢報告書、健康聲明書等書類。
5. 何謂要保人?
Ans:人壽保險要保人是向保險公司申請訂立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未成年人為要保人時,需經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 何謂被保險人?
Ans:人壽保險被保險人就是以其生命或身體為保險標的,並以其生存、死亡、傷害、疾病做為保險事故之人。
7. 何謂受益人?
Ans:人壽保險受益人是指經要保人指定,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約定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應於知悉保險事故發生後,十日內通知保險公司,並檢具所需文件申領保險金。依據現行保險契約的規定,各項殘廢保險金及年金給付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公司不受理另行指定與變更。
8. 何謂保險金額?
Ans:保險金額是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金額,保險公司於保險事故發生時,依照保險契約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9. 何謂保單停效?
Ans:保險契約的效力停止稱為停效;即保險契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10. 何謂寬限期間?
Ans: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年繳或半年繳者,自催告(逾期繳費通單)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月繳或季繳者,則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11. 何謂保險費自動墊繳?
Ans: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期間仍未付者,本公司應以本契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扣除保單借款本息)自動墊繳其應繳保險費及利息,使契約繼續有效。
12. 何謂保單失效?
Ans: 如要保人在保單停效日起二年內,未辦理完成復效,則該保險契約將無法再恢復效力,故稱為失效。
13. 請問保險契約何時生效?
Ans: 保險公司對保險契約應負的責任,自公司同意承保且要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時開始,並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憑證。 但要保人在公司簽發保單前先交付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而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14. 我想投保貴公司的保險,請問有沒有年齡的限制?
Ans:基於公司風險選擇及報請財政部核准費率因素,各險種年齡限制如下:
(1)壽險:出生滿15日以上始可投保,最高投保年齡依本公司各險種規定。
(2)個人傷害險:1歲以上始可投保,最高投保年齡至70歲身體健康者;續保件視審查結果,可至80 歲。
(3)個人旅行平安保險:1~90歲身體健康者。
15. 請問投保年齡是如何計算的?
Ans:保險年齡(即投保年齡)採足歲計算,但超過足歲之月數若滿六個月零一天以上時,須再加一歲,未超過六個月者,則仍依足歲計算。
16. 請問我想為孩子投保,但未滿十四歲,有投保金額限制嗎?
Ans:有。自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一日(含)起,以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所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或傷害保險契約或簡易人壽保險契約,其身故保險金即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以二百萬元為限。
17. 請問什麼樣的情況,才可以稱為要、被保人間具有保險利益?
Ans:依據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要保人對以下四款情形具有保險利益:
(1) 本人或其家屬
(2) 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3) 債務人
(4)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18. 請問要保書一定要由要保人填寫嗎?
Ans:要保書應由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就有關內容據實填寫,但委託他人填寫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仍應確認內容填寫無誤後親自簽名。如因不識字或殘障,不會或不能簽名者,須本人蓋右手大拇指指印,並經二名成年且有完全行為能力之見證人在旁簽名並註明二人身分證字號證明之,始生效力。
19. 請問受益人應如何填寫?
Ans:受益人得經指定為一人或多人或法定繼承人。 若為多人時,亦得指定並標明順位或保險金額之比例;若未標明者,以該多人均分之。
20. 請問我的配偶是外國人並非中華民國國民,可以為他(她)投保嗎?
Ans:可以,但要保人必需為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國民,且具有保險利益者。
21. 請問我的員工是外國人並非中華民國國民,可以為他(她)投保嗎?
Ans:可以,但要保人必需為 貴公司或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國民,且具有保險利益者。
22. 請問我剛投保且是以信用卡繳交保費,現在我不想投保了,公司是否可直接將簽帳單作廢?
Ans:公司將於收到您的書面契約撤銷通知(申請)書後,按下列二種情形分別處理:
a.如尚未承保出單,則授權書(即簽帳單)作廢,不會扣款。
b.如已承保出單,則將該筆保費退回發卡銀行,轉入您的信用卡帳戶內。
23. 什麼叫做契約撤銷權?
Ans:所謂契約撤銷權是指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前述撤銷效力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保險契約自始無效,保險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費。
24. 為什麼要保時一定要據實告知?若是沒有據實告知,將有何影響?
Ans:因為保險公司係依據保戶的告知評估個別的風險,如告知不實,將影響本公司對風險之評估,依據保險法,本公司得解除契約,且不退還已繳之保險費。
25 為什麼我投保保險契約不用體檢?對我的權利有影響嗎?我可以要求體檢嗎?
Ans:本公司對年紀輕且保額低之保戶,如無聲明事項所列之疾病或無重病就醫紀錄者,保險公司不要求體檢;亦不因無體檢致權益受損。若要求體檢者,需自付體檢費用。
26. 投保前剛做過體檢,可以替代公司要求的體檢嗎?
Ans:壽險因危險評估之考量,體檢內容多不同於一般醫院之體檢,惟若被保險人投保前係於大型醫院辦理體檢,其時效在三個月內,且內容包含保險公司要求之體檢項目,亦可個別採納。
- Keywords : 請問, 要保人, 付保險金, 體檢, 保險金額, 保險契約, 保險公司, 人壽保險, 風險, 起三十, 規定, 要保書, 死亡, 款約定, 書類, 文件, 投保, 外國人, 國民, 可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