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因人情壓力在司法作證時說謊,是否觸法?在警方階段還不會,但若到地檢署或法院一旦具結(證人簽名保證所言絕無隱匿'掩飾'加油添醋或故意刪減)後,證人若對於影響案情的重大事項說謊,就可能觸犯刑法{偽證罪},依法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偽證罪構成要件包括-
第一:必需是在法院審理時或檢方偵查所做的留言。
第二:證人的證言須經過他本人具結。
如符合此兩項要件,事後卻發現證人在庭上的證詞不實,證人就可能觸犯偽證罪。但基於親情考量,證人事後供出事實,依同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偽證自白減免}規定,若證人在作證的案件判決確定之前自白,依法可減或免除其刑。
- Keywords : 證言須經過, 證人簽名保證所言絕無隱匿, 證人事後供出事實, 觸犯偽證罪, 法院一旦具結, 民眾因人情壓力, 檢方偵查所做, 案件判決確定, 於影響案情, 如符合此兩,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 偽證自白減免, 偽證罪構成要件包括, 依法可處七年以下, 依同法第一百七十二, 但若到地檢署, 但基於親情考量, 事後卻發現證人
00
2008-11-23T15:54:57+0000


